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

歸塵 (四)恩師

小五,陪一位要好的三四年級同班同學去看舞蹈班的練習,令我也愛上了舞蹈。跟爸哭求著說要去學舞蹈,他們都說我是半調子個性,又挨不住我哭,才答應讓我學,一學就學了三四年。

我的表現不錯,芭蕾、國術,因為我真的愛上這樣的肢體語言。壓筋、伸展、旋轉、下腰....在那過程中,我只需要跟身體說話,聆聽自己;老師加與我厚望,在一次表演中頻頻稱讚,舞蹈試驗也在同期的同學當中,晉升了一級。那就是我要的,一點點自尊與成就感!

國一,不適應國中生活的我成績一落千丈,此時也更加熟識從國小同班的同學,也就是那個和我喜歡上同一個男生的同學。下課她帯我到處閒晃,有時候看漫畫有時候到她家,有時候只是在公園;雖然說不上是會抽煙的不良少女,卻也不知道人生目標是什麼,一天混一天,有一次她教我一起考試作弊。

第一次作弊就被老師抓到,我們在導師室面前罰站認錯,我像人生毀滅似的哭著,老師對我說:你有什麼資格哭呢? 這句話提醒了我正在墮落的途中,可以繼續墜落,也可以發憤圖強。

國二分班的成績太差,媽比我緊張,我被迫轉學,跟所謂的A段班競爭。那時候放完暑假,班上的人都趁著假期把英文上了好幾課,由英文老師提議,我跟另一位轉學生,下課後繼續惡補英文課。

我像是一根木頭,隨波逐流。暫時的,乖乖的,連抗拒的力氣都沒有。英文老師是一位年輕的男性,有時上完晚課會送我回家,神經大條的我居然也能在他車上安心的睡著,到家了他才叫醒我,我不太記得,也許我們曾經說過什麼話。

因為晚間補習的關係很快的跟另一位轉學生熟起來,她告訴我她覺得這個英文老師很注意我,似乎對我有什麼企圖?她這麼一說,我對老師的態度就更為冷淡,才發現到他真的用另一種眼神看我。

雖然迷戀著螢幕裡的偶像明星,我還不懂愛情。對於靠近我的男性,一概嗤之以鼻,視為神經病。國中到高中的六年,一直都是女生班。老師看出我的窘境,看到我總是對我微笑,他想當我的朋友,卻又被我排拒在外,我自怨自艾到了極點,完全忽視他對我的關心

也不知道為什麼?這個老師還是不斷在幫我,即使我用蓬頭垢面的醜陋姿態去拍畢業照,他還跟同學借了梳子給我。

也不知道為什麼?畢業後我再也沒找過他,卻常常想起他,儘管只是給我一個憐憫的眼神,也救贖我的心靈。我想起這些老師,我並不出色,但他們注意到我,仍然為這顆自願死去的嫩芽澆水,沒有放棄在身後守護著,成為我生命中的恩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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